8月18日,杭州方林富炒货店东将作出处分的西湖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杭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西湖区市监局吊销处分决议,要求杭州市市监局吊销行政复议决议,一起要求二被告承当案子诉讼费。
今年初的一天,杭州方林富炒货店来了两个男人,他们买了半斤糖炒栗子。随后他们发现栗子的外包装牛皮纸袋上面写着“杭州最好的炒货店肆”,他们以为这个“最”字不能写,违反了新广告法,要求店东方林富赔1000元。方林富觉得对方在敲诈,直接回绝。不久,方林富收到西湖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北山所发来的行政处分听证奉告书:责令中止发布运用尖端词汇的广告,并处分人民币贰拾万元。
方林富觉得很冤,20万,对小本生意的个别小店意味着什么,他心里很清楚。“你们(指商场监管部门)说不可,咱们立刻就改了,这个‘最’字也没有给商场带来不良后果,更不存在诈骗和歹意竞赛,怎样还要罚?并且一开口便是20万!”他不了解:依照监管部门的了解,是不是我一个摆摊卖菜的人在菜篮里竖个“我的白菜最新鲜”也要罚20万?
方林富炒货店是个夫妻店,老公方林富担任收购资料和加工,妻子庞清连是执照挂号里的担任人,平常在店里招待顾客。
从西湖区市监局作出处分决议,到处分听证,直至杭州市市监局作出保持处分的行政复议决议,夫妻二人一向不服。
他的妻子庞清连却希望能“排难解纷”,“民告官,告得赢吗?幸运赢了,一朝赢、朝朝输。借钱也要交上去,今后再赚”。
但终究老公的主意占了优势,8月18日,杭州方林富炒货店将处分他们的商场监管部门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吊销此前商场监管部门做出的处分决议,理由有三:确定现实不清;运用法令过错;处分目标过错。
在8月26日西湖法院发给方林富炒货店的“传票”上,被传唤人是“方林富炒货店”;传唤事由是“开庭”;应到时刻是“11月2日14点10分”。西湖法院也证明了上述情况。
方林富好像心里有底,他不觉得走法令途径不当。他说,他在多个场所看到了更多的“最”字而没有遭到处分,比方“我国最美的湖”、 “我国板栗第一村”、“效果最明显”……“我并没有侵害到社会、其他经营者、顾客的利益,凭什么我却要承当那么大的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