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25日,浙江省诸暨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触及抽样编号为DC92的雄杰香瓜籽(坚果类与籽类)。
诸暨市雄杰炒货厂出产的雄杰香瓜籽(坚果类与籽类)核对处置状况,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诸暨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0年12月1日向诸暨市雄杰炒货厂直接送达了编号NT2020SP1678的查验陈述,并进行了现场查看,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
经核对,当事人诸暨市雄杰炒货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则,属出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则,决议处分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270元;二、罚款50000元。